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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签证
签证的类型: 旅游/商务 签证办理费: yen1200 签证有效期: 根据行程
签证目的地: 塞浦路斯 所需工作日: 5-7 有效停留期: 根据行程
收客范围:

塞浦路斯签证介绍
塞浦路斯旅游签证资料:

1.个人信息资料采集表(可提供模板下载)
2.护照原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如有老护照请提供
3.2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3.5*4.5cm 2寸照片;近半年拍摄)
4.户口本整本复印件(所有信息页均需复印)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在职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可提供模板下载)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酒店预付确认函或其他住宿证明(由酒店经理传真至使馆,必须实际付款入住)
9.个人银行卡近6个月的流水账单,银行加盖公章原件;(余额能够负担此次出行全部费用)
10.往返机票预订单(我社可代做)
11.覆盖整个行程的行程单(我社可代做)
12.接待证明/全程住宿酒店订单(我社可代做)
13.覆盖整个申根行程的医疗保险(保额30万人民币以上,我社可代购保险)
14.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退休工资银行卡流水账单原件加盖银行公章(余额能够负担此次出行全部费用)
15.未成年人需提供:
(1)学生证复印件以及在读证明原件加盖学校公章(在读证明可提供模板下载)
(2)如父母单方或者双方不随行需提供不随行家长同意书公证(中英文)并单认证
16.已婚无业需提供婚姻关系公证(中英文)并单认证

塞浦路斯商务签证资料:

1.个人信息资料采集表(可提供模板下载)
2.护照原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如有老护照请提供
3.2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3.5*4.5cm 2寸照片;近半年拍摄)
4.户口本整本复印件(所有信息页均需复印)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结婚证复印件(如已婚)
7.塞方邀请公司的正式邀请函及责任担保函(需公证有公证官员签字,直接传真使馆)
8.在职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可提供模板下载)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酒店预付确认函或其他住宿证明(由酒店经理传真至使馆,必须实际付款入住)
11.往返机票预订单(我社可代做)
12.申请人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以证明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在塞期间的费用,如公司承担费用需提供公司近三个月银行流水账单原件)


塞浦路斯签证办理注意事项
1、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塞浦路斯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
2、" 预计工作日"为塞浦路斯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 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 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塞浦路斯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签证申请者应在签证批准后再购买机票。凡因提前购买机票而签证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我社对此不负责任。

最新塞浦路斯签证申请表下载

塞浦路斯档案
签证入境

  一、签证

  根据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签署的互免签证协定,持有外交护照或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进入塞浦路斯无需签证。持有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进入塞浦路斯需要签证,但本人无需亲往使馆面试。须由外交部或所属外事办公室的签证专员携带由外交部或所属外事办公室签发的外交照会原件、英文翻译件、邀请函、公司派遣函的翻译件、公务普通护照首页的复印件、往返机票订单及酒店住宿确认函及其它签证申请资料前来使馆代为申请。持有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护照的中国公民,在180天内在塞浦路斯境内停留最多90天免办签证。

  持有因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进入塞浦路斯需要提前办理签证(从塞浦路斯转机并不出机场,不用申请签证),塞不接受落地签证申请。塞浦路斯驻华使馆对赴塞浦路斯旅游、度假休闲人士只签发180天内停留不超过90天的签证。希望在塞浦路斯停留超过90天的签证申请者,以及申请劳务签证、学生签证、从事兼职工作者或是结婚者,必须从塞浦路斯内务部移民局获得相关许可,然后再到塞驻华使馆申请签证。

  申请人提交签证申请时需要支付单次入境签证费20欧元或两次、多次入境签证费60欧元,拒签不退还(受理时,申请费将转换成人民币,详细信息请查看塞驻华使馆网站的“签证费用”和“当月汇率”)。签证申请人需要参加面试。签证受理周期通常为七个工作日。

  由于塞浦路斯不属于申根区,塞浦路斯驻华使馆签发的签证为国家签证,仅适用于塞浦路斯。该签证持有者不能进入属于申根成员国的其他欧洲国家。

  持有有效申根签证 (签证类型:单次入境、两次入境或多次入境)、且曾使用该申根签证进入过申根地区的中国公民,可以进入塞浦路斯,并在塞浦路斯停留该有效申根签证的允许停留期间中剩余未使用的天数,而无需单独申请塞浦路斯国家签证,目前塞浦路斯驻华使馆在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武汉六个城市开设了签证申请中心,具体地点可查看网https://cy.tlscontact.com/cn/BJS/splash.php。

  不同签证类别所需材料可拨塞浦路斯驻华使馆咨询电话:+86 -10- 65325057/59, 65327056/57或查看塞浦路斯驻华使馆网站:http://www.mfa.gov.cy/mfa/Embassies/Embassy_Beijing.nsf/All/B7D38FC59D19D7788825786D00006B50?OpenDocument

  二、入出境

  塞浦路斯国情特殊,目前处于南北分裂状态。控制南部地区的塞浦路斯共和国拥有全岛及周围海域法理主权,其政府是被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社会所承认的塞浦路斯唯一合法政府。而控制北部领土的“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作为政治实体,目前仅为土耳其所承认。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不允许持 “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护照的人士入境。凡护照上有所谓“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签证的人士只有在塞浦路斯共和国移民局取消其签证后才可获准入境,任何经非塞政府控制区(“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口岸进入塞政府控制区的行为均属非法。

  塞浦路斯共和国的合法入境口岸位于塞政府控制区的拉纳卡国际机场(Larnaka International Airport)、帕福斯国际机场(Paphos International Airport)、拉纳卡港口(Larnaka Port)、利马索(Limassol Port)港口、拉恰港口(Latsi Port)和帕福斯港口(Paphos Port)。位于塞北部的埃尔坎机场(Ercan Airport)、法马古斯塔港口(Famagusta/Ammochostos)和凯里尼亚港口(Keryneia/Girne)港口等口岸均被塞政府宣布为禁止出入境的港口。

  三、特别提示

  塞浦路斯海关有时会对第三国特别是亚洲国家公民在入境时严加盘查,建议来塞旅游者准备好有效护照、签证、往返机票、在塞酒店预订单、在塞亲友的联系方式等资料。留学生准备好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交款证明、学校联系方式等资料。留学生在入境时可能被要求出示2000欧元以上现金作为生活费用。来塞劳务者准备雇主的雇佣证明或合同复印件及雇主的联系方式。另外不要在行李中放置违禁物品。


签证联系方式
全国免费热线400-698-1866  24 hours hot line  企业QQ:3004648356

联 系 人: 周先生(综合业务),许小姐(签证部),陈小姐(签证部)方先生(机票部),贺小姐(酒店部)


地    址: 广州-上海-北京-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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